索引号 000014349/2025-115037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5-08-19
文号 暂无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省民宗委关于对非法宗教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政策解读

《省民宗委关于对非法宗教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政策解读

来源: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8-19 09:21

《省民宗委关于对非法宗教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下文简称《公告》)已于2025年6月30日印发实施。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宗教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制定《公告》,是落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需要。非法宗教活动往往伴随着迷信诈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民族团结等危害,有时会伴随思想控制、传销等违法活动,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近年来,非法宗教活动呈现出隐蔽性强、传播渠道多元等特征。通过制定《公告》,可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提早发现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消除其潜在危害,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持续巩固我省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机制的需要。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是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的有效手段,是对现有宗教事务管理机制的补充和完善。它对部分常见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列举,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宗教事务管理,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使政府部门能够更及时、准确地掌握非法宗教活动线索,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长效机制。

二、制定的过程

2025年初,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会同有关处室和单位,对照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我省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地区经验,着手起草《公告》初稿。期间,听取了省内部分市(州)民宗部门、宗教界代表人士以及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建议。进行调研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了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州)民宗部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政策法规处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对《公告》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公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一)举报内容。包括了常见的非法宗教活动表现形式: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骗取财物、非宗教场所组织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培训、互联网宗教违规行为、非法传播宗教等,增强辨识性。

(二)受理举报机关。明确了受理单位,公示了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对举报时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举报时应尽可能具体详实,欢迎实名举报,并明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

文件原文:省民宗委关于对非法宗教活动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黔民宗发〔20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