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和修改完善涉及民族宗教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草案;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参与拟定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少数民族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联系、指导民族乡有关重大庆典活动,组织、指导各级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八)参与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参与处理涉及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县(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一)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热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将州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委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黔东南州佛教协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协会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黔东南州民宗委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预算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黔东南州佛教协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协会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336.4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06.49万元,降低13.3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49万元,占98.02%;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2.1万元,占1.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9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41万元,占67.16%;项目支出426.63万元,占32.84%;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49.1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80.75万元,增长(降低)降低12.6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 %。与2021年相比,减少51.45万元,降低4.0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整体支出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64.44万元,占89.6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43万元,占3.88%;抚恤(类)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类)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类)29.34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类)54.83万元,占4.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2301。年初预算为739.14万元,支出决算为73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减少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2302。年初预算为37.89万元,支出决算为3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未使用完、已被收回。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2304。年初预算为271.1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基本全部使用完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2013404。年初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4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使用资金、预算稍有结余。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年初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年初预算为4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使用资金,人员预算稍有结余。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年初预算为11.54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未使用,已收回。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年初预算为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年初预算为54.83万元,支出决算为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2.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48万元、津贴补贴86.51万元、奖金257.71万元、绩效工资36.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7.75万元、住房公积金54.83万元、退休费51.37万元、
(二)公用经费100.14万元,公用经费10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81万元、印刷费2.84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4.26万元、邮电费8.82万元、差旅费4.0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万元、议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47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41万元,降低65.08%,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购置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9万元,支出决算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8%。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6.50万元,降低79.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2022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7.00万元,支出决算4.07万元,完成预算的58.08%。决算数较上年增加1.09万元,增长36.73%,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7万元,主要是:正常业务接待、2022年疫情较稳定、比2021年支出稍微大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1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4万元,比上年增加38.81万元,增长63.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9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开展了一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 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