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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党建引领 助推民族团结进步
2022-03-10 17:43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天柱县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深度融合,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加以谋划、迅速启动、稳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论述,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加强经费



保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设置专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2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的宣传、服务、活动、督查等,保障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局、深入推进。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天柱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工作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力度,盯住短板,攻坚克难,对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坚决追究责任。


图:“四十八寨歌节”,湘黔边界各族群众聚集天柱,传承非遗唱团结歌 

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深化宣传教育。注重从提高各族群众思想认识入手,切实加强以思想教育引导为核心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受教育群众20万人次。拓宽宣传渠道。在高速路口、城区道路沿线等醒目位置制作了60多条永久性宣传广告,制作LED滚动电子宣传100多条,刊登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内容,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在天柱县《金色天柱》《指尖天柱》等平台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6期;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制建设等活动上,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8次,受教育群众6万多人次,全县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深化活动载体。“建党一百周年”“唱支山歌给党听”“黔东南州十二届旅发大会”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各民族大家庭唱响民族团结之歌,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群众性民族团结

(图:天柱高酿小学举办民族传统艺术节,全校师生和来宾齐唱侗歌)


(图:学生月牙镗对打

宣传教育活动,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共举办文艺汇演20余场,受益群众15万余人次。加大经验推广。将地湖乡“促进边界和谐,共建美丽家园”、凤城街道新区社区和联山新区“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 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等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少数民族共同发展。强化提升打造。深入打造地湖乡“促进边界和谐,共建美丽家园”、凤城街道新区社区“邻里守望”,及联山街道惠民新区“融合团结奋进”,注溪乡“依托民族文化 创建和谐边界”等先进典型。


(图:民族文化进校园)


着眼大局,加快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命线,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2020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1.54亿元、增长3.9%,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1.3亿元,投资消费稳定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39亿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创新消费模式,兑现各类奖补政策及惠企利民资金1.2亿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6.57亿元,生态保护治理有效,完成天柱化工去产能,大力实施绿色贵州行动计划,荣获省级森林城市新名片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投入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4万元,实施项目116个,为4家民贸民品企业申请贴息贷款金额1764万元,贴息额度35.45万余元,投入“双培”资金55万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694人,补贴建档立卡群众15.9万余元,进一步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图:召开天柱县“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座谈会)


巩固成果,持续铸牢,构筑共有家园。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八进”活动,实现创建工作“八进”覆盖100%,并逐年增加创建示范单位,2019年至2020年,获得省级示范单位2个,获得州级示范单位55个。2021年获得省级示范单位1个,获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3个,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2个。以“六个一批”为抓手,在县委党校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基地、三门塘景区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图:在坌处镇三门塘景区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


(图: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的刘氏宗祠)


依法治理,共治共享,促进区域团结。为创建平安和谐的湘黔边界边民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以“依法治理,共治共享,促进区域民族团结进步”为核心,创建了边界“五联”工作法(“法律联宣”“纠纷联调”“矛盾联排”“组织联建”“治安联防”),联合签署乡村两级《联访、联防、联查、联治机制》《联防联调协议书》和《护林防火公约》等,着力加强跨区域事务管理、边界纠纷调处,共化解边界纠纷300多起,调解200多起,调解率100%,联处治安案件15起,处理15起。推动接边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共享和谐新农村。

    (图:为促进边界和谐,湘黔边界各乡镇主要领导齐聚地湖乡出席签约仪式,紧密握手,促进边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