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民族古籍的抢救、普查、登记、整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各地民族古籍的存量、分布和流传情况,做好对散藏在民间的文献古籍和口传古籍的保护和征集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
二是加强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搜集。开展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的保护抢救工作,搜集、整理民间艺人的口传资料,建立和完善民族口传古籍音像资料库,争取整理出版一批民族口传古籍声像出版物;培育口传古籍的继承人,扶持口传古籍之家,让具有悠久历史的口传古籍能世代流传下去。
三是做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历史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榕江县民宗局要积极主动与省、州民宗委古籍办等研究单位合作,尽快形成《榕江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献资料汇编》等系列成果。
四是完善民族古籍文献资料信息库。榕江县民宗局要加强与省、州民宗委古籍办联系,共建榕江县民族古籍资料信息库,在编制民族古籍文献资源目录及索引、实现纸本文献数字化的基础上,加大全县民族古籍数字化建设力度,推动民族古籍的开发利用。
五是建设民族古籍保护展示室。建设榕江县民族古籍保护展示室,征集全县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古籍文本资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影印件等),在固定场所集中保护全县民族古籍文献资料,展示全县民族古籍工作成就,推广普及民族古籍知识,建立健全全县民族古籍管理制度和保护机制。
六是加大对民族古籍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古籍工作的重要意义,培养公众的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意识,普及民族古籍保护知识,展示民族古籍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