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特色司法模式。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积极探索出用好“四个载体”,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
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构筑促进民族团结硬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两诈”打击、禁毒“大扫除”、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惩处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理各类型犯罪案件68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人员8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43人。
以法治宣传为载体,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动形成法院干警“人人都是吹鼓手,个个都是宣传员”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送法下乡、在线普法等活动,努力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开展送法下乡50余次,在线普法150余次,县法院在贵州中基层法院微信公众号排行月榜中,共获得两次全省第一,一次第二,两次第三的好成绩。
以队伍建设为载体,培育促进民族团结生力军。按照“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发展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干警,加强民族团结工作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现有36岁以下年轻干警25人、双语法官1人。
以文化建设为载体,画好促进民族团结同心圆。县法院把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推手,围绕创建目标,建设红色书屋,增强干警共同体意识;开展双语法官“解心结”“说严禁”活动,促进民族和谐发展;精心打造环境温馨的家事法庭,让纠纷化解有方法,审判法庭有温情,促进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