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系列举措稳住经济大盘,省、州、县相继召开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力以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改善民生,用足用好国发〔2022〕2号文件政策等。锦屏县民宗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坚持抓民族工作促发展,通过“四个强化”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策杠杆促发展。充分把握新国发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文件,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旅游融合发展,多次与省、州民宗委汇报对接支持事项,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40条政策措施,并提请县政府专题召开民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高位推动黔党发〔2021〕34号文件落实,为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强化项目建设促投资。安排500万元支持6个乡(镇)4个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项目6个,目前项目开工率达100%;安排25万用于民族文化进校园、古籍保护和传承、“推普兴乡计划”培训、宗教事务管理等6个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民族特色村寨与旅游融合发展。
强化惠企纾困促增长。加快拨付历年来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截至目前,已兑现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54.22万元,兑现率100%。组织申报认定民贸企业15家。
强化品牌创建夯基础。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弘扬诚信和谐锦屏精神·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为主题,认真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寨(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医院、进企业、进景区“八进”创建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深度融合,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的成绩。目前,全县共建立教育基地1个、培训基地1个、互观互学基地1个、宣传基地1个、申报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试点3个,建设民族团结广场1个,采取“基地+示范”的模式,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