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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购买 黔东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立法服务的公告
2025-06-10 10:42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红色旧址等保护与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民族特色村寨等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不断焕发新的光彩。黔东南州拟研究制定《黔东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红色旧址等管理机构保护管理职能,规范开发利用确保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红色旧址等风貌不受破坏。为更加专业,高效、高质推动立法工作,我委决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来负责立法服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黔东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立法服务

三、项目实施地点:黔东南州

四、项目预算金额:9万元以内

五、项目期限: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

六、比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从2022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承担过立法类、旅游规划类项目的经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参与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

(九)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交;

六、执行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对立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梳理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形成《黔东南州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管理办法》。

2.列出在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管理工作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形成立法提纲,并在此基础上起草立法文本,完成《管理办法》初稿。

3.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讨论研究初稿的内容及确定框架。

4.协助采购人,通过发文征求意见、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听取州相关部门、相关县和委内部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5.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汇总对《管理办法》初稿的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管理办法》(修改稿)。

6.协助采购人围绕立法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突出立法重点,实施精准立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管理办法》。

7.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保障有关单位赴相关县市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或赴村寨、古城、红色基地管理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开展立法工作调研,听取地方意见建议、吸收先进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为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8.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组织相关单位参加专题会议,根据调研和前期收集的意见建议,就《管理办法》(修改稿)进行审核修改,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

9.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组织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参加相关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并出具专家意见。

10.采购人提出的与该项立法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黔东南州民宗委政策法规科406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委托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带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须真实可查,报名时一并领取比选文件。

(三)本次立法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按包干价的方式进行,参加比选机构根据比选文件确定报价。

(四)相应文件密封后,由参选机构在比选当天自行带到比选现场。

八、比选时间、地点(暂定)

(一)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二)地址:黔东南州民宗委4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厉双霜

联系电话:0855-8223429

十、监督电话

联系人:潘明荣

联系电话:0855—8063983

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