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网站 | 贵州省政府网站 | 个人中心| 无障碍| 关怀版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8-03 14:51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州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7月7日至8月6日对我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并于11月18日向我委党组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部认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并全面部署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制定工作方案。党组研究印发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党组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

  (三)推动整改落实。集中反馈意见以来,党组召开4次会议研究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5次专题会议调度进展情况,着力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多次协调督促重点事项整改,强化跟踪问责,严肃整改纪律,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党组党史学习教育暨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重点从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以严肃认真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整改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组集中反馈意见后,我委党组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紧盯问题不放松,积极推动建章立制,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目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22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61条,制定7个制度,修订完善1个制度,提醒谈话15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等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具体,研究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跟踪落实。二是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三会一课”、二五职工会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均有贯彻落实意见,并明确责任领导及科室抓好落实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我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创建试点单位,于2020年7月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民宗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州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三是对《黔东南州民宗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并于2021年9月1日印发实施。

  3.关于“制定‘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10日,党组根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对金额支出存在风险进行再研判。二是根据研判情况,对“三重一大”经费支出单笔和重大工程项目单笔金额进行调整。三是2022年2月14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

  4.关于“制度实施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10日,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熟悉掌握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2019年以来,委党组会议研究凡涉及“三重一大”都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5.关于“指导督促使用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12日,从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从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从江县2019年百香果种植基地(入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2019年8月19日起,项目开始实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分阶段建设,直到2020年3月才完成前期工作正式上苗木定植,5月完成验收。目前运转情况良好,并兑现分红。二是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调度,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清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规范资金监管,加大资金跟踪问效力度。三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研究,下发少数民族资金投向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资金投向、前期谋划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6.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9日,下发工作提示单,要求黄平县、麻江县就相关“负面清单”项目说明具体情况。二是镇远县报京侗寨新建寨门项目,镇远县已完成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三是2022年2月9日,下发工作通知,指导各县(市)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四是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调度,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备案清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报账情况表》,规范资金监管,加大资金跟踪问效力度。五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研究,下发少数民族资金投向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项目资金投向、前期谋划工作。

  (二)在“四风”问题等方面。

  7.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黔东南州民宗委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财务管理制度(试行)》《黔东南州民宗委加班(值班)误餐补助报销管理制度(试行)》等7个制度。二是2022年2月18日,党组书记、主任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鉴于时任分管领导已退休,2022年5月10日,党组书记、主任已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4月20日,在召开干部职工“二五”学习会议上,分管领导就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作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8.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8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黔东南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使用民族工作经费开支党建活动经费的项目资金已清退完毕。

  9.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慰问单位职工非直系亲属去世慰问费已全部清退完毕。

  (三)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等方面。

  10.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10日,党组召开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严格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11.关于“党组表决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议事规则》《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制度》,规范党组成员表态表决程序。二是2022年以来,提前做好党组会准备工作,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确需征求非党组成员意见的,会前征求,会上只征求党组成员意见。

  1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二是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立行立改,2021年11月17日,已由1名正式党员同志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日常工作。

  13.关于“补选支部委员工作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要求执行。二是2022年4月20日,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对现任委党支部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委党支部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14.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前,党组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的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以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二是会中,党组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效果显著的思想斗争,做到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切实查摆问题,明确个人责任,深刻剖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5.关于“对退休党员疏于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以来,委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到会人数均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二是采取多样的学习方式,建立党支部微信学习群,会后将不涉密学习材料传输到群内,供党员自行学习,并覆盖全体党员。

  16.关于“未向州委专题汇报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我委都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书记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按照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州直机关工委下发的述职评议考核文件要求,我委只作书面报告,并已按文件要求上报书面报告。

  17.关于“2020年党组书记未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个人廉洁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2日,制定印发了《州民宗委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州民宗委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二是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2022年2月10日,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2021年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个人廉洁情况汇报。

  18.关于“部分约谈提醒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开展廉政风险重点约谈时,除集体约谈外,已有针对性地提出约谈原因、主要问题、约谈的主要情况。二是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后,已认真填写《约谈情况登记表》,并逐项进行检查,特别是集体约谈时,当事人要亲笔签字,杜绝代签现象。三是严格执行《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2022年以来,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对分管的干部常态化开展约谈。

  (四)在各类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等方面。

  19.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7日,我委已重新制定《黔东南州民宗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废止2014年出台的《州民宗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黔东南州民宗委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点排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

  20.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5月10日,分管领导对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二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1年8月16日,在州民宗委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参会党员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三是2022年3月29日,在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上,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参会党员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

  2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黔东南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黔东南州民宗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严把关有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是否超标准、菜肴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提供高档香烟和酒水、是不是正式发票等关键节点。三是已清退2名超标陪同人员费用和7名工作人员加班餐超额部分。四是2022年2月18日,党组书记、主任对后勤服务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鉴于时任分管领导已退休,2022年5月10日,党组书记、主任对现任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2.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18日,党组书记、主任已对起草“2019年州民宗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检视剖析材料”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2年4月20日召开干部职工“二五”学习会议上,分管领导就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作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任亲自主持撰写了委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亲自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四是2022年1月24日,党组书记、主任逐一审阅把关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的个人发言提纲,并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按照党组书记、主任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三、强化责任担当,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下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州委和州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组政治功能,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各项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升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水平。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成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控水平。

  (三)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着力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森林管护区”建设,针对民族宗教领域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国有资产,规范和监督所辖范围内的财务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四)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在落细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对标对表逐一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不留死角。同时,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持之以恒,巩固好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5—8063983,电子邮箱gzqdnzmzw@163.com。


                                                                    中共黔东南州民宗委党组

                                                                          2022年8月3日